反垄断监督再落重锤 涉腾讯阿里滴滴等43起案件
发布时间:2021-11-25 09:06:12 所属栏目:动态 来源:互联网
导读:此外,美团、京东和滴滴三家公司分别涉及2起。分别是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科大讯飞(00223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营企业案、宿迁京东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优点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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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美团、京东和滴滴三家公司分别涉及2起。分别是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科大讯飞(00223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营企业案、宿迁京东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优点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案、北京小桔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比亚迪(002594,股吧)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设立企业合营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青萍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案、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易酒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反垄断执法深入推进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参与并购的企业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2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家的营业额均达到4亿元以上,则需要进行依法经营者集中申报。从过去多年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申报都被无条件批准,只有极少数才被附条件批准或者否决。重大并购前,企业内部应该进行反垄断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若符合则应主动申报,同时自查并购行为是否可能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提前做好相关合规工作。 互联网领域越发严格的反垄断监管原因,在赵占领看来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国家自2008年开始在各个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管,涉及汽车、能源、电力、芯片等,监管范围不断扩大、深入,在此趋势下对互联网行业加强反垄断本身也是反垄断监管趋势的体现。其二,互联网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体量已经非常巨大,对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影响也非常大,其中部分互联网巨头利用资本的力量无序扩张、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这也是国家通过反垄断进行行业规范的重要原因。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健此前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一系列反垄断执法,已形成对平台经济系统化、常态化反垄断监管态势,为平台企业明确规则,划清底线,设置好“红绿灯”,平台企业依法合规意识有了明显提升,我国平台经济市场竞争秩序稳步向好,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 (编辑:邯郸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