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违法并购再被罚 43张反垄断罚单暴露哪些信号
发布时间:2021-11-24 15:07:18 所属栏目:动态 来源:互联网
导读:多名受访专家称,出于进一步整合产业资源、丰富旗下产品服务类型、拓展平台生态圈的需要,近年来,成熟型平台企业的业务版图不断扩大,此次公布的43张罚单,彰显了日后执法机构加强对该方面并购监管的决心。 从案件的相关细节来看,杜广普认为,有两点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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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受访专家称,出于进一步整合产业资源、丰富旗下产品服务类型、拓展平台生态圈的需要,近年来,成熟型平台企业的业务版图不断扩大,此次公布的43张罚单,彰显了日后执法机构加强对该方面并购监管的决心。 从案件的相关细节来看,杜广普认为,有两点需引起平台经营者的重视。一是对控制权的认识,即平台经营者通过小比例股权收购的方式,构成合营企业的共同控制权,也有可能被纳入经营者集中申报之列。 “二是对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认识。”杜广普还称,满足申报标准的条件之一是至少两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当目标公司的境内营业额未达到4亿元时,并不能直接认为交易就不需要进行申报,而是需要进一步看交易后目标公司是否还有其他共同控制方。当股权出让方或其他股东仍对目标公司享有共同控制权时,这些股东也属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若营业额达到4亿元,则也可能满足申报标准。 在市场监管总局去年11月公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涉VIE架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范围,该指南在公布之日起实施。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架构即可变利益实体的架构,也称“协议控制”架构,即不通过股权控制实际运营公司而通过签订各种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及财务的合并。 在此次公布的43张罚单中,仍有两家涉VIE架构经营者——58集团和百度,其违法交易发生时间在上述指南实施之后。 “长期以来,VIE架构演变成一些互联网企业规避经营者集中监管的理由。”周围称。 但自去年起,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涉VIE架构经营者的监管态度已经历由个案到明确宣示的过程。2020年4月,当时的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首次公开受理一起涉VIE架构的交易案件——“明察哲刚”案,并在7月16日进行无条件批准。 (编辑:邯郸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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